靖国路口公交车站附近医院广告“霸榜”的现象,经时报连续报道之后,相关部门作出了反应——2月27日晚,医院的连续6块“霸榜”广告已被拆下。指路牌上除了“金碧路”路名,仅剩下另外两家广告主的广告牌。
拆除前
针对这种现象,多位昆明市人大代表受访时认为,昆明的这种“广告式指路牌”形式亟待改变。
拆除后■都市时报全媒体实习记者王警慷
“我们和昆明市城管局有合同牌子的制作严格按照规定”
昨天,“广告式指路牌”的建设方——昆明强瑞投资有限公司出面接受了时报记者采访。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表示,虽然部分市民对“昆明市的指路牌上广告太多”意见比较大,但公司当初是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的,也是按合同办事。
昨天中午12点,昆明强瑞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女士联系都市时报记者称,强瑞投资有限公司就是当时“昆明市道路地名导向系统招商引资项目”的中标方。“这个事情我们公司可以负责。”
采访时,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中标合同。该合同签订于年7月10日,合同规定:昆明强瑞投资有限公司为昆明市道路地名导向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方。建设期为3年,经营期限为8年,计划投资1.5亿元。
李女士表示,中标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昆明市的哪个部门负责,但招标方就是昆明市城管局。
“我们和昆明市城管局是有合同的,合同里对广告牌的样式、大小、尺寸都有规定。”李女士说,公司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制作牌子的。“当时的规定是,一个指路牌杆子上牌子的总数不能超过24块,其中须有4块为公益内容。”她解释,“公益内容”指的是道路名称、公益广告等。至于这类广告牌的收益,“只够日常维护”。
采访中,李女士反复强调指路牌上的广告是合乎规格的,医院的“霸榜”广告,是接到了昆明市城管局的整改要求后,才进行了拆除。
设置此类指路牌的初衷是“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”
那么,李女士提到的这个“导向系统”的情况如何呢?记者查询了年10月8日的相关报道——
目前昆明街头的这种“广告式指路牌”,就是当时报道中所称的“昆明城市标识导向系统”。据报道描述,它“柱身宽30厘米、高5米,高处四个方向各设有6个黑色的信息板。最高处的信息板上用白色字体标出了各方向道路名称,其余信息板标注的是附近企业名称、电话及距离信息”。
报道还引用时任昆明市城管执法局户外广告处工作人员的介绍称,这套“城市标识导向系统”是城市管理部门设计的,目的是“提升昆明城市功能和品质,规范各类企业导向信息设置,提高市民、游客出行效率,给行人提供准确、明晰的出行指引”。
刚设置时初衷良好,使用数年之后却遭到市民吐槽,作为设计者的城市管理部门对此作何反应呢?昨天上午,时报记者向昆明市城管局发出采访函,提出“不少市民认为在路牌上打广告妨碍指路牌的效用,且不美观,影响市容市貌,影响昆明创文”,希望了解城管今后如何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。
截至昨晚发稿时,昆明市城管局尚未回复采访要求。
各方声音
昆明市人大代表李春光:“可以兼顾经济利益但不能降低公共服务水平”“指路牌上有商家名称,只要通过了行政手续的审批,是可以的。但如果指路牌上还标注了商家的联系电话等信息,成了具有广告性质的行为,就应该受到《广告法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。行政机关应该加强审批标准,(指路牌上)出现具有广告性质的行为时,应该及时予以纠正。如果发现此类行为,应当对广告发布企业进行查处,建立完善户外广告企业的诚信档案,将设置户外广告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作为不良记录,录入户外广告企业诚信档案,并定期向社会公布。”“城市户外广告的发布等事项,必须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。在这个问题上,城市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审批不严。这属于监管的问题。”“路牌作为公共设施,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,可以兼顾经济利益,但不能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水平。公共资源归全体人民所有,其盈利理应向社会公开,纳入政府公共财政,在公众监督下使用,防止私下交易而改变其最初意义。”
昆明市人大代表陶韵佳:“即使打广告也要体现城市文化”“平时我也注意到了,现在有些指路牌下面的广告太碍眼。”“用指路牌盈利可以理解,但是即使打广告,也需要体现城市的文化。在国外,城市街头也有很多广告牌,但是做得就比较美观。这还是需要一些广告创意。现在昆明街头不少广告形式过于简单粗暴,应该配合创建文明城市,同步提升街头广告的质量。”
昆明市人大代表帅小梅:“指路牌不能什么广告都上”“对特色企业进行宣传,也是让大家认识这座城市的一种方法。只是设置广告的地方有很多,不一定非要在公共设施上打。在指路牌上大面积打广告实在太难看,不能什么广告都上。”
资深广告从业者姚先生:“广告太多令指路功能削弱”“广告公司需要盈利来养活企业,出资方出钱来进行指路牌的建设,也希望通过一些商业渠道来收回成本。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是指路牌上广告密密麻麻,不太妥当。广告太多,指路的功效就削弱了,这样就与设置指路牌的初衷背道而驰了。”
对话
“我们已经为这种广告投了万元了”
记者:你们有没有觉得,这样打广告显得特别丑?
李女士:……但是没办法,这个牵扯的太多了,人力成本投入也是问题。
记者:昆明市城管局广告处说不能有广告嫌疑,所以(牌子上)不能出现电话号码。这个情况你了解吗?
李女士:没有说过不能有广告。
记者:你们和巴敦广告是什么关系?
李女士:我们是一起的,巴敦广告是我们的销售部。
记者:这些广告牌每月的净收益大概是多少?钱都怎么分配?
李女士:具体的不太清楚,大概每块每个月元吧,收回来的钱只够日常维护、安装、清洗。我们已经为这种广告投了万元了。
记者:巴敦广告的工作人员说,做这类广告,二环内每块每月元,二环外每块每月元到元?
李女士:具体我不太清楚,但没那么高。
记者:对于之前提到的广告牌现在怎么处理的?
李女士:昆明市城管局已经让我们整改了,昨天晚上(2月27日晚)派人去拆了。
记者:之后会有什么整改措施吗?
李女士:会和政府这边协商一下,对这些牌子进行一些调整。
来源:都市时报
文字: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方菁菁
图片: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王警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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